服务内容:组织机构代码办证、换证、变更、遗失补办、年检等服务项目
办证地点及联系电话:
特区内: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办证大厅西厅12-15号窗 电话:82107502,82107504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无线电管理大厦10楼1002室 电话:83997961,83202797
宝安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9楼 电话:27660210
龙岗区: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楼西座8楼 电话:28949249
办证对象:深圳市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
办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a)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机关:政府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效批文复印件;
c)事业单位: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d)社团或工会:有效社团登记证或工会法人资格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e)民办非企业:有效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f)其它机构:相关登记批准机构批准成立的有效批文或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公章(也可以先领取或下载表格,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单位应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港、澳、台人士或外国人,则提供回乡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原代码证书正副本和代码卡(新办单位除外);
6、企业分支机构、机关非法人、事业单位、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还需提交主管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变更单位名称还需提交工商局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法人代表或负责人需提交相关任命文件(证照上已标明的除外)。
8、遗失补办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遗失证明和未遗失的代码证复印件,遗失补办正本还需在深圳特区报或商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并提供报纸原件。
9、外资法人企业初次申办应先凭工商部门核发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办理预赋码;领取营业执照后需携带预赋码通知单上联原件和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及上述相应资料申领代码证。
验证领表:
1、初次申办的,凭有效执照或资格证领取申请表格;
2、变更、换证、年检的,凭有效执照或资格证及代码证领取变更、换证、年检表格。
受理审核:
1、将所有材料交到受理窗口;材料现场审核无误后,收取相关费用。对于初次申办、变更、换证等业务,发给领证回执;对于年检业务则审核无误后现场处理完成。
2、新办、变更、换证、遗失补办的,受理2个工作日后凭领证回执及领证人身份证领取代码证、卡。
详细办事程序请点击